相信我们经常都看到一些追逃犯的消息,近日一则老汉越狱23年的逃脱罪纠纷新闻在互联网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一直以来,逃脱罪的追诉时效都是一个比较具有争议性的问题,那脱逃罪的追诉时效怎么确定呢?接下来由的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脱逃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老汉越狱23年被捕,脱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今年72岁的巴中老汉杨某,1991年因盗窃罪被判刑14年,送至四川省旺苍劳改改造管教总队(现川北监狱)服刑,1992年,杨某从监狱脱逃。2015年,脱逃23年的杨某被警方抓获。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绵阳游仙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因犯脱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加上原来未执行的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审讯中,杨某表示,他曾想过自首,但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转眼十几二十年过去了,自己年纪也大了,他心存侥幸,认为民警不会再追捕他。
【法律解读】
《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当地检察机关之所以对袁某予以追诉,显然是认为袁谋脱逃犯罪持续了24年之久。普遍认为脱逃罪是呈继续状态的犯罪。表面看来,袁谋一直在逃,他的行为是一种连续或继续状态,由此推理,只要没有被抓到或没有自首,脱逃行为人就一直在犯罪状态之中,即犯罪行为没有终了。继而推论,无论脱逃人脱逃时间多长,哪怕40年、50年甚至因老迈行动不便,只要被抓到,都要追诉他的脱逃罪,这就是为什么最高刑为5年的脱逃罪比最高刑为死刑的严重恶性犯罪实际时效长的原因。这也是将脱逃罪理解为连续或继续犯罪的必然结果。